吉利宁国时代12GWh动力电池项目占地522.6亩,建筑面积30万平米,拟建电极装配厂房、分容静置厂房、PACK模组厂房,原材科仓库、成品仓库、NMP回收及精馏等及生产辅助类厂房,同步建设办公楼、宿舍楼、餐厅等生活配套设施。项目建成达产后,形成年产12GWh动力电池和模组PACK产品,年产值超100亿元人民币,年综合稅收超过5亿元人民币。
汪港路与紫云路交叉口东120米